第一章雷霆旭烈刀-言出法随什么意思_我会兽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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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雷霆旭烈刀-言出法随什么意思

  狼居胥册犁翻漠北卷

  第一章雷霆旭烈刀

  “啊——”阿沙猛怒吼一声,回旋半月斩,刀出半月,拦腰斩来,飞沙走石,风卷云涌。

  来人眼皮一撩,刀横扬刃,重重的砸在阿沙猛的长刀之声,砰的一声,兵刃相碰,震得人双耳聋,兵刃声十分尖锐,像刺入耳膜一般。

  刀顺势而上,来人一刀切向阿沙猛,阿沙猛骇然,长刀如练,这一刀太快了,阿沙猛情急之下,也不顾身份,就地打滚,以躲这如练一刀。

  当阿沙猛站起来,胸膛痛,鲜血染红衣襟,尽管他反应度极快,但是,胸膛还是中了一刀,所幸未要他的性命。

  “我跟你拼了!”阿沙猛戾气大,怒吼,面目狰狞,凶狠无比,举起自己的兵魂,所有的元气爆出来。

  阿沙猛的长刀猛然光芒夺目,只见土*的光芒暴射出来,以他为中心,一股强大的力量像龙卷风一样呼啸而出,地面颤抖起来。

  “兵魂爆,退后十米。”叶秋见到这情况,脸色一变,厉喝道,他自己身一纵,十米之外。

  叶秋曾经见过兵魂,一看阿沙猛的模样,就知道是兵魂爆!

  四周地士兵都急忙撤退。就算有士兵不知道什么是兵魂爆。但是。见阿沙猛那排天斥地地力量。就知道这是可怕地杀招。

  一下子。十米内。除了阿沙猛。就只剩下来人了。

  “呜——”一声地长吼。一个巨大地影子出现在场中。只见阿沙猛身上站着一个巨大无比地虚影。五米高。八米长。一条獠牙突出地土狗!

  阿沙猛地兵魂体是土狗!就算他地兵魂体不是什么神兽体或半神兽体。但是。他一位武爵级别地武士。兵魂肯定是五级以上。兵魂爆。力量增长十倍。

  土狗出现。可以说是震慑许多士兵。在这排天斥地地力量下。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渺小。当土狗张开血盆大嘴地时候。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面对阿沙猛地兵魂。来人脸无惧色。平静无比。只怕他冷冷地说道:“既然你想死个壮烈。那我就成全你。”说着。他举起了手中地长刀。

  这个人一举起长刀,风云骤变,天都黑下来了,隐隐间,能听到春雷的声音。

  叶秋抬头,脸色微变,这个人好可怕,他的力量能引动天地变化,这个人已经和他们不同一个等级,应该已经是地武圣级别。

  “***,这年头,地武圣横行,武爵算个屁。”几次见识地武圣级别地可怕力量,让叶秋大开了眼界,以前认为武爵已经了不起了,现在看来,在地武圣面前,武爵就是玩泥巴的小孩!

  “天狗食月!”阿沙猛怒吼,兵魂出击,只见他的土狗昂长啸,张嘴吞噬,十米之内,整个突间下陷,天空上的太阳开始暗下来,一寸一寸地黑下来,好像真的是被土狗一口一口地吞下去。

  这是阿沙猛的必杀绝招,无比地强横。

  此时,大地强烈地震动着,天空越来越黑,看到太阳一寸一寸地黑下来,如同世界末日来临一般,所有的士兵都心里面毛,双脚软。

  在武爵兵魂爆的力量之下,普通人就像微不足道的蜉蚁。

  但,就在此时,另一轮烈日升起,事实上,这并不是烈日,而是来人刀起之时,烈火狂飙,有烧赤地千里之势,刀焰夺目,刀起刀落,天空响起了一阵阵的雷声,震撼着所有人地心房。

  “雷霆!”来人冷冷地说出这么一句,刀就落下了。

  刀一落,如万束春雷在所有人耳边炸响一样,被震得眼花缭乱,身体摇晃不止。

  与此同时,只见一道赤练破空,如火蛇闪电击落,击中土狗,一声嚎叫,惊惨无比,然后烈火滔天,阿沙猛和他的兵魂体一下子着起火来,在烈火中,听到了阿沙猛那凄厉的惨叫。

  来人收刀,烈火熄灭,地面上只剩下一截还没有烧完地尸体,但,已经黑如炭,这就是阿沙猛的下场。

  十米之内,一片炭黑,无,这是被刚才烈火焚烧地结果。

  来人不看任何人一眼,转身离去,只见他身体三晃,然后消失在大家的眼帘中。

  “这是什么武功?”叶秋心里面吃惊不小,如此强大威力地武功,震撼着叶秋,这武功的威力,不阿于魔法攻击力。

  “雷霆旭烈刀,浣花溪有名的刀法,甚至说是罗兰大陆有名的刀法,刚雄霸道,有天下无敌之势,如果能把这刀法练到最顶峰,威力无法想象。这刀法出于‘刀剑经’,是人圣无名所创。传说当年人圣使用这刀法时,赤地千里,连神都挡不住。”白计地说道。

  “雷霆旭烈刀。”叶秋喃喃地说道,想到刚才的情景,这个名字再适合不过了。如此霸道的刀法,他还是第一次见过,在心里面无比羡慕,他听人说过,“刀剑经”在九大秘芨之中排在第三,被人称为罗兰大陆武学之最,接近神的秘芨,整部“刀剑经”由浣花

  ,这也确定了浣花溪天下第一派的地位。

  “刚才那个人是谁?”叶秋回过神来,想到刚才那个人,不由问身边无所不知的白计地。

  “沙长风,浣花溪现在的第三代弟子,也是第三代弟子中,最杰出的弟子,如果在第三代弟子中,他称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有人说,他的修为已经接近他的五师叔子美,他极有可能是下一代的负责人。现在他主要负责浣花溪在外狙杀敌人和铲除敌人的事任。是一个冷傲无比的人。”白计地如数家珍,不愧是无所不知。

  “子美,传说中陆放翁的五弟子,维曼大帝国皇帝身边的守护神。”叶秋说道。他听人说过这个人,听说,任何人想刺杀亚历山十九世,都必须经过子美地手,但从来没有听过有谁刺杀亚历山十九世成功过。所以,子美在外面又被人称之为皇帝的守护神。

  白计地点了点头。

  “***,武爵没混头,这是地武圣横行地时代。”叶秋呆了一下,忍不住揉了揉鼻子。

  “那你就要更努力了,你这么年轻就是武爵级别修为,达到地武圣,也是件难事。”白计地鼓励地说道。

  “当你成为地武圣的时候,你就有机会见到天武圣,在天武圣面前,你地武圣,也只不过是玩泥巴地小孩。”雁玉淡淡地说道。

  叶秋一怔,一想,也对,天武圣,传说的存在,可以媲美于神,在罗兰大陆,能成为天武圣的,用手指可以数出来,陆放翁是一个,赤尊是一个。

  见叶秋呆,雁玉露出笑容地说道:“天武圣虽然高不可攀,但,和天赋关系不大,当你成为地武圣时,等条件成熟,说不定,有一天,你突然一悟,豁然开朗,也一样能成为天武圣。”

  叶秋回过神来,一想也对,不由握紧拳头,说道:“说得不错,我一定会努力,总有一天,我会成为天武圣。”说到这里,叶秋豪气凌云,有着一股前所未有的决心。

  见过地武圣的力量之后,让叶秋明白一个道理,天道才是无穷,在世俗中,你拥有再大地权力,但,在天武圣面前,一切都是浮云,一个可以以一己之力灭掉一个国家的人,可以想一下,就算你做了皇帝,也不如人家一个天武圣的手指。

  就在叶秋他们说话之时,阿里拓格他们已经带着军队剿杀最后的部落军队,部落军队本来就是溃不成军,阿沙猛一死,他们更加是溃不成军了,呼爸喊娘,拼命逃跑,但,又怎么样能逃狼骑兵,很多逃兵都被狼骑兵追上夺去了性命。

  “叶将军,可汗军营中没有任何人,空营一个,可汗在他的心腹护送之下,逃回金庭了。”拓格对叶秋说道。

  当叶秋赶到时,拓格已经带兵搜了整个军营,没有现可汗。

  原来,可汗在阿沙猛劝说下,在四千精兵的护送下,逃命了,他们留下了五六千地士兵拖延叶秋他们的进攻,阿沙猛慢这五六千的士兵拖不了多久,他亲自带兵回来拖延时间,自持武功高强,可以全身而退,然而,没有想到遇到了沙长风,被杀得连尸体都不剩。

  “看来可汗是胆怯了。”叶秋点了点头。

  拓格鸣金收兵,清理战场,掩埋尸体,清点收缴的装备和物资。

  这一次,可以说是大收获,叶秋他们获得了一批丰富的物资。

  清理战场之后,叶秋他们召开了一次军事会议。

  “叶将军,什么时候挥军回鄂尔城,剿灭那帮叛贼。”阿里斯问道。

  在场中,以阿里斯和拓格军职最高,本来,现在地大事应由他们两个决定,叶秋只不过是一员裨将而己。

  但,现在谁都能看出来,现在整个军队以叶秋为核心,他的狼骑兵已经成了战斗力最强的一支队伍,叶秋就像一块磁,吸引着其他军队地所有士兵,不知觉中,叶秋已经成了风向标,特别是拓格的军队,只要叶秋和他地狼骑兵在,他们都信心十足,有信心打赢每一场战斗。

  虽然是短短几天,但,叶秋的凶猛善战,已经烙进这些士兵地心里,渐渐成了眼前这支军队的灵魂。

  对于这样的局势,拓格也只好由它展,是蛟龙的,始终要腾飞的,始终要震慑天下的,他没有必要做他的绊脚石。不得不说,拓格是一个很宽厚的人。

  叶秋摸了摸下巴,目光一寒,不少在场的将领都心里面一凛,叶秋的气势越来越强了,一股霸主的气息,很容易震慑人。

  继燕蓉南之后,北狼军团又要出一位名震北疆的将领了,和燕蓉南相比起来,燕蓉南是一个绝世的将才,而眼前的叶秋,则是一个凶狠强横的霸才。阿里斯在心里面轻叹,他知道,时寒的时代要终结了。

  而拓格却完全不同地想法,他知道,叶秋不会在北疆留大久,帝都才是他的舞台,那里有他父亲的旧部,那里才是权力地核心。

  “不,我们不回去,我们要把金庭犁翻!”叶秋沉声地说道。

  金庭?”拓格一怔。

  金庭,是鄂尔多草原最大的城市,也是一个唯一固定而且可以容纳任何部落人们居住地城市。金庭对于部落来说就好像维曼帝国的帝都。

  部落的历代可汗,都是居住在金庭。

  “不错,我们要攻打金庭。”叶秋双目露出寒气,说道:“可汗初败,我们明天就挥兵,消息不可能传那么快,料他们也防备不足。部落一向来都各自为营,现在他们联兵大创,他们难有再弄一支统一指挥的大军队,这是他们情况最混乱的时候,也是我们最好地攻击机会。我保守估计,这一次可汗带的联军,只怕有九万,部落联军,应该不会过二十万。现在联军折了近半,金庭兵力无疑很弱,而每个部落各据一方,他们自己部落的直辖军,一时难于联合。金庭虚弱,这是天赐良机,那是我们兵的好时机……”

  “……更何况,这一次可汗如此折兵损将,他在部落中的威望一定受打击,说不定有人想取而代之,如果是这样,更是天助我们,他们越混乱,我们就越容易攻下金庭。金庭一破,只怕整个鄂尔多草原的人们都会受到打击,让他们心寒!然后再各个击破。”叶秋越说,他地目光越炽热,以前对军事不感兴趣的他,一动心,不由是野心雄雄,那种纵横天下的滋味,让任何一个男人魂销,让任何一个男人为之向往。

  “可是,此去金庭,路途并不近,如此孤军进入敌方疆土,只怕我们后备支援不上。”阿里斯忍不住说道。

  叶秋说道:“我们不是长久战斗,我们途中不恋战,长驱而入,打闪电战,放弃所有辎重,每个士兵只带干粮。”

  “干粮量小,我们吃什么?”阿里斯不可思议。

  叶秋淡淡地说道:“抢,沿途总会有不少的小部落,总会遇到那些放牧的游民,牛羊就是食物,就地解决!破釜沉舟,不拿下金庭,就不用回来了,士兵也应该有这个觉悟!”

  “呃——”阿里斯听到叶秋地话,忍不住看着叶秋,这个人,不是疯子,就是天才。

  “但,鄂尔城方面,他们只怕等着我们去支援。”拓格犹豫。

  叶秋斩钉截铁地说道:“不用理鄂尔城,现在部落军队的两处后援都被我们端了,现在我们就在最前线,攻打部落军队已经没有后援了,他们不可能长久打下去,他们士兵一天一天损失,我估计,现在他们士兵也折损一半,费通斯已经带兵去了,更何况内驻兵用不了多久就能赶到,他们和费通斯前后攻击,如果还不能消灭叛军,他们自己去跳楼算了。打不下也要把他们困死,这支军队远离故土,时间一长,必会军心动摇。”

  听到叶秋的话,阿里斯和拓格都不由犹豫。

  “可是,攻城并不是一件容易地事,万一我们时间长攻不下。”阿里斯还是有些犹豫。

  叶秋沉声地说道:“攻城的事,我会想办法,你们放心,现在我们拥有上万头地苍狼,战斗是没有问题,对于我们来说,唯一屏障就是城墙,如果城门一破,金庭也是囊中之物。”

  拓格一想,叶秋身边还有一个地武圣,对于削峰为壁的地武圣来说,区区城门,那就像一层纸那样薄。

  “好,叶将军既然有这样地雄心,那我就随叶将军长驱金庭,扬我国威。”拓格也豪气大盛,他带兵这么久,还没有兵踏金庭,如果今天能兵踏金庭,那也是人生一大壮事。

  “阿里斯将军呢,你不想取可汗头颅,兵踏金庭吗?”叶秋望着阿里斯。

  被叶秋这么一说,阿里斯心头一热,热血上涌,心头上滚烫,脱口说道:“既然叶秋将军愿我效劳,我定带兵同叶秋将军马踏金庭,击溃部落!”

  如果他们能马踏金庭,这绝对是一件震慑整个北疆,整个部落,甚至是帝国的大事。

  “好,就这么说定,所有士兵休息,明天兵!”叶秋斩钉截铁地说道。

  阿里斯和拓格都同意了,其他的士兵一致同意。

  商量完细节之后,然后散会了。

  “你真的要兵金庭,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我想,途中,你应该能横扫下去,但,攻城就麻烦,如果时间一久,你攻不下来,你就输定了,部落一缓过神来,他们必定联合金庭,而你们士兵在草原上呆的时间一久,兵心也动摇。除非你让雁玉出手,帮你一举拿下金庭,一气呵成。”留在叶秋身边的白计地说道。

  “不一定要雁雁出手。”叶秋摸了摸下巴,目光露出沉思,或,他要好好利用一下,用兀鹰也不错,空中攻击。

  “那你有什么打算?”白计地说道。

  “听说草原上兀鹰很多。”叶秋问道。

  “不错,吃腐肉的兀鹰很多,你能驱使?”白计地一怔。

  “或。”叶秋嘿嘿地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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