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9 部分阅读_乱伦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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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9 部分阅读

  我笑笑,道:“快回家去吧,一试就知道你是多么厉害了!”

  他满嘴谢谢,忙兴冲冲的跑出去了。无弹窗WWW我想,今晚,他的媳妇可有罪受了,也是活该,对这样的荡妇,我一向深恶痛绝。

  第二天,李三子早早的就跑了过来,我刚坐完早课,收功调息,小狼去山上抓兔子了,大黄领着五个小羊去后河边喝水,他跑了过来,一来就抓住我的手,摇个不停,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也有些高兴,倒不是为他高兴,是为自己的实验成功高兴,原来我是这么聪明的人呀,能举一反三,哈哈,够厉害!

  李三子朴实的大脸上焕发了青春,神采飞扬,竟也有些气魄,他摇着我的手道:“谢谢你,王叔,我真的好了,哈哈,痛快,痛快,那婆娘今早上起不了床了,我弄了她整整一夜,天快亮了才完事,王兄弟,你可真是神仙呀,我这病看了很多个医生都没什么用,你就这一弄,我竟变得这么厉害了!哈哈,痛快,痛快!”

  我笑咪咪的看着他,道:“小事一桩罢了,没什么!你可得悠着点,别太劳累了,我想,你媳妇从今以后一定会对你百依百顺了,你小子以后的日子一定幸福死了!但别忘了我的那两个条件!”

  李三子忙不迭的道:“不会忘不会忘,我现在浑身是劲,舒服极了,王叔,谢谢你了,今晚,一定到我家吃饭,我让我媳妇去镇上赶集,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

  我答应,至于他为什么叫我叔,那可是农村中很普遍的现象,经常能见到老年人对年轻人叫叔,婶,舅等,这是辈分问题。我妈是李家的嫡系,辈分极大,在村里几乎不用跟别人叫什么,都是别人跟她叫什么姨,姨妈,姨奶奶,奶奶,什么都有,每次过年,到我家里拜年的络绎不绝,很多小伙子都得来磕头,我也在旁欣然接受,美滋滋的。

  我们村在春水镇是最大的村,但经济跟别的村没什么不一样,商店有一个,但几乎没什么东西,买个醋,酱油还行,要买别的东西,都得等到每个月的一、四、七,也就是初一、十一、二十一、三十一,初四、十四等等,就是这样排,这几个日子,镇上有一个大型的集市,那时的东西很齐全。俗称“集”,去买东西,就叫“赶集”。

  我是每个集都要赶的,我的菜都要到那里去卖,再用卖菜的钱买别的东西,或者是书,或者是别的。赶集也是年轻人的节日,大姑娘打扮得花枝招展,去集上展现自身的美丽,小伙子们则去那里看大姑娘,说不定就能看到一个中意的,回家去找父母,让人做媒,说不定就能成,很多夫妻就是这么成的。

  赶集确实很热闹的,在农村娱乐极不发达的这里,赶集是最大的消遣,很多人都是不准备买东西的,只是来看个热闹,我在那里卖菜,当然要交地皮税的,中国的税源远流长,皇粮国税,不交不对,这是老百姓的心里话,地皮税也不太贵,两三块钱,我一上午能卖三十几块钱,每次赶集都是镇上税务所的人过来,拿着个小本本,开收据的,很威风。我们卖东西的见着他们只能乖乖的。

  我人小,却一直独立生活,对生存之道颇精,这也是环境所逼吧,中国有句老话,叫“现官不如现管”,我见这几个税务所的人权势如此之大,就有巴结之心,其实这个税务所极小,只有三四人,毕竟这里没什么要收税的,除了赶集,他们只是坐在那里喝茶聊天而已。

  有一天,我去了所长的家,趁他没在家,送给他老婆一条烟,烟中夹着五百块钱,在这里,五百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可称得上是巨款了,他们一年的工资恐怕也就只有这个数吧,在这里,钱是很实的,一块钱能买几斤鱼,几斤肉,可能一家人一个月只能花个十块钱左右吧。

  我这笔钱花得确实不冤,后来我认他当干爸,他也对我很照顾,一直没收我的税,再后来,我办工厂得到了他极大的帮助,所以说,该花钱的地方就要狠狠的花,绝不能小气。

  很多年后,我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大富翁时,他也是举足轻重的一方大官,他们一家跟我住在一块儿,喝酒时,他对我说,他当时被我给震住了。当时做生意的很少,对税务所的重要性都没认识到,根本没收过这么一大笔钱,虽说是少年鲁莽之举,却觉得我眼光独到,有气魄,虽有缺憾,就是手腕不够成熟,但总的来说,是个成大事的人,再加上听说过我的名字,所以开始帮助我。

  说实话,我当时确实是狠下心拿出的那笔钱,毕竟我也不是太富裕,但一直认为对这些当官之人,一定先要付出,而且要舍得下本,才能得到更大的收获。

  这条经验一直被我用到如今。

  好了,言归正传,我答应了李三子的邀请,把他赶走,把大黄招呼过来,这时是初秋,菜的种类很多,我弄了一筐青椒,一筐西红柿,用绳子窜起来,让大黄驮着,领着小狼,向镇里进发。

  这条路我已走了无数遍了,印象最深刻的当然是那次风雪中捡了个老和尚,每次走这条路,就想起他,现在,那个老家伙没死吧?肯定死不了,再活个几十年也没什么问题吧?

  但当时为什么那么个半死不活的样子呢,他说是为了考验我,我当时虽是人小,却并不蠢,当然不会相信。

  路两边全是槐树,初夏时,跟这里走,槐花的香气缭绕,很不错,这些树有很多年了吧,很高,两边的树在顶上互相接到了一起,将路罩住,我想起了小时候跟我妈的话,我问她,为什么要种这么多树在路边呢?

  她说,是为了怕人走路时不小心走入路两边的田里,不让牲口进田里。那时老爸已经在给舅舅家开汽车了,我就说,这对爸爸不好,如果他的刹车失灵,没有树的话就没什么事,顶多进了田里,将车塞住了,但有了树,那可危险了,准得撞树上。

  她听了,脸色变了一下,狠狠的骂我,说我不想好事,净说些不吉利的话。

  晚上她跟老爸一学这话,老爸哈哈大笑,在妈妈的骂声中夸我聪明,那时我就明白,不要跟女人说理,她们全是些不讲理的人。

  后来,村口的路上有几棵树被人砍倒了,其实那是我晚上偷偷的吹的,为的是帮老爸一把,万一出事,他就可以跑出路,进田里,但可惜没砍多少,他就用不上了,他死在了那场莫明其妙的地震里。

  至今想来,我的胆子确实挺大的,那树可算上是老古董了,据李老太爷说,他出生时就已经有了,如果他知道是我砍的那些树,一定要狠狠的罚我了。村里的人对它们是视若珍宝,牵马牵牛走过时,都要将牲口看得紧紧的,怕这些牲畜碰这些树。

  他们说这是老天爷的恩赐,是给他们遮风避雨的,砍他们是要受报应的。我听了,有些森森然,难到真的有老天?我爸妈的死真的与我砍树有关?我偏不信那个邪,每次走这条路时,总是让大黄尽情给我吃它们,看看老天有什么能耐!

  大黄好像能理解我似的,撒着欢的吃,有时还跳起来吃,将我的那些菜颠出来,我也不介意,由着它。所以说,这条路是它的幸福之路。

  村里的人看到这番情景,是敢怒不敢言,一是怕我,二是怕大黄,三是怕小狼。

  秋风微凉,吹得干枯的树叶唰唰作响,天地间很静,仿佛只有我跟它们在,今天的路上人很少,路旁有很多玉米地,一块绿一块绿的,有些泛黄,是到收获季节了,几乎地上都有人在收玉米。我们是慢悠悠的走,大黄挺着大脖子,勾着槐树的枝,可惜,已经到了初秋,没什么叶子吃了,养成的习惯让它勾着树枝解闷。小狼低眉顺眼的在我身边走。

  我不着急,反正我的菜摊没人敢动,自从送了那次钱给税务所长,认了他当干爸,集市里卖菜最好的地方就一直是我的,没人敢占,早晚都是一样,想想以前,为了占到一个好的摊位,每逢赶集,都得天不亮爬起来,早早走,晚了就没有好地方了。现在,唉,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呀。

  到了集上,也已经是日上三竿,今天的天气不错,很爽朗,但集上的人并不多,毕竟正是农忙时节,家家户户正忙着秋收。

  集是设在一个十字路口,路中央是卖水果的,一条是卖衣服布匹类,一条是卖吃的,一条是卖菜的,颇有条理,可以看出税务所的人还不是太脓包。这当然是我那英明的干爸领导有方了。

  穿过熙熙攘攘的集中心,向我的摊位走去。果然,我的摊位还是空在那里,两旁都排满了摊子,见我过去,都和我打招呼,我在这里也小有名气,大家跟我也比较熟,而且关健时候我能跟税务所的人说上话,帮帮他们,所以说人缘还是不错的。

  其实这帮家伙有很多精明之人,是老油条,碰上这样的人,你可得小心了,还好我比较狡猾,对什么人用什么态度,对他们这些老油条就用横的。农村有句话,叫熊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像我这样,孤家寡人一个,身怀绝艺,谁也不敢来招惹。再加上我舅现在在整个镇里是跺跺脚都能颤三颤的人物,且是李家嫡系,势力很大,有这么硬的后台,没人想找死。

  在村里,真正说得算的是书记,村长只是二把手,什么事还是书记说得算。

  每次农忙时,我总要帮书记家干活,也算巴结吧,但我叫这是会做人。为人就要识时务,要懂得以小博大,你想想,你只是帮他家干点活,但你得到的可远远不止这些,这些都是些好机会。

  赶了一上午的集,收益还不错,由于我的菜成色好,卖起来很快,而且我的菜比别人的都贵,与别人的不是一个档次,来买我的菜的都是些衣着讲究之人,而且大多是些关系户,她们买菜一般都到我这里来买。

  这也是我的一点小聪明,要知道,在卖菜这一行里,最忌的就是你比别人便宜,这是挡别人的财路,所以,一般的,菜市里,菜的价格没什么两样,你比别人贵,可以,还欢迎,但如果你比别人便宜,可不行了,这可是行规。

  我发现,现在的人已经有很多富了起来,这样他们便想显一显,眩一眩,那当然要吃的比别人好,穿得比别人好,用的比别人好了,这样,我就顺应时势,我的菜在菜市里是最贵的,但不敢说是最好的,可惜他们没这个胆量,怕贵了别人不买,体会不出,这买菜,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便宜没好货,这条经济法则在老百姓心里是根深蒂固的。

  我的手脚麻利,三下五除二的将菜卖个精光,数了数,又赚了三十九块,便向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行去。我一直想买一本书,叫红与黑,是世界名着,讲一个农家男人个人奋斗,却最终失败的事,我对他佩服之余,却有些不以为然,看来他的手段不够高明,我想看它,就是想吸取他失败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有书万事足,买了书,我就急不可耐的想读了。

  于是,便骑在大黄身上,开始读我的书。至于它能不能驮我回家,那是不须考虑的,它可是个精明的牛,能绕着圈子,专找有草的地方走,还能走回家。小狼也跟着他,顺路抓抓兔子。

  走着走着,我从书海中拔出头来,看看,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站起来,匆忙看一眼,知道是已经回到了春水村的范围之内了,只是走的是山路,是来到了我家的北面,脚下都是春水村的地了,只需往前走,就到村里了,看来这个大黄走了不少的弯路。往前走走,到了村里著名的聚宝盆。

  这其实是一个小形的盆地,田都是一梯一梯的,风吹不进来,这里比别的地方都暖和,因此庄稼熟得晚,长得成实,这里的一亩地能抵得上别的地方的一亩三分,所以称这里是聚宝盆,玉米还是绿油油的,没到收的时候,我极力四顾,发现没有人。

  咦,不对,半坡上的一块玉米地里,几株玉米在不停的摇晃,有人在呀。是不是有小偷?我是艺高人胆大,也是沉浸在于连的世界中还没有完全出来,才会这么干蠢事,平时,这样的事,我是不会去管的,这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下了牛,拍拍它,让它在原地吃草,领着小狼走了下去。

  小狼走在前头,很快来到了那块地,我低喝一声:“谁?!”小狼口中也发出唔唔的低吼。

  没动静,刚才摇动的玉米秆也静止了下来。

  我道:“再不出声我放狗咬了!谁?出来!”

  其实我已经从外面看到了一抹衣角,确定是个女人。

  簌簌声响起,随着玉米秆的晃动,从里面走出一个女人,通红的脸,却更显其动人,个子不高,很纤细,但身材极好,大大的,大大的屁股,尤其是腰很细,走起路来,一扭一扭,屁股像要跑出来一样,再加上楚楚动人的脸蛋,更让人上火。她是那天晚上在玉米地里想强奸舅妈的小痞子的媳妇。我嘿嘿一笑,想起了那晚上的事,恶向胆边生。

  那个小痞子叫魏强,这个媳妇的娘家是春水村邻村朱庄,他们俩就是在集市中相遇,一见钟情,经媒人一搓合,就成了。

  婚后,日子过得也不错,魏强不走正道,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所以,他们家很穷,魏强的媳妇漂亮是出名的,很多人在打她的主意,可惜魏强是个狠角色,自从将一个老色鬼打得断了一条腿以后,就没人敢起这个歪心了。因此,他对我很不服气,认为我并不是人们所传的那么厉害,别人不敢惹我,他偏要惹惹看,看我能把他怎么样,这点心态,我怎能不知。

  但是,他既然惹上了我,那么我就让他后悔来到了这个世上!他现在恐怕不是个男人了,那么他的媳妇当然我有义务慰问一下了。想到这里,下面又硬了起来。我想起看过的一本黄书,是小日本的写的,讲的是如何驯服一个女子,将她变成自己的性奴,心里一直想有一个那里的女子,没想到天赐良机,机会来了!

  我对满面通红的她道:“你是魏强的媳妇吧?”

  她神情一定,点点头。可能是想到自己丈夫的威名,心中有些底气了。

  我笑笑道:“这是你家的地吗?我记得可是二旺家的!”

  她低下了头,没吱声,我走了进去,将一袋玉米提出来,道:“你是在偷玉米吧?”

  她头低的更低了,低声道:“没有,我是先借他家一点儿,秋收了就还!”

  我哈哈一笑:“你这话对三岁小孩说,他也不会相信,二旺家与你们素来不合,他会借给你?”我一脸鄙夷,讽刺道。

  她不说话了。

  我加重语气:“你这是偷!好好的一个人干嘛做小偷?如果让别人知道了,你可就难做人了!”

  这话可能击中了她的要害,她抬起头来,瓜子脸,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眼睛泪汪汪的,像要哭出来,她一脸哀求,更使她看起来楚楚动人。

  我看着她,冷冷的,不一会儿,她低声抽泣起来,“求你不要告诉别人,我再也不敢了,放过我一回吧!”

  我见她已经差不多投降了,温声道:“要我放过你,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先要惩罚你,做了错事,就要接受惩罚,你愿意接受处罚吗?”

  她这时已经六神无主,道:“只要你不说出去,我愿意!”

  我运功于眼,深深望了她一眼,只见她一震,忙低下头,露出雪白的脖颈。

  我想,一定是被我双目射出的精光吓到了。

  “进去吧!”我命令道。

  她乖乖的走了进去,要多乖有多乖,我的下面更硬了。

  走到她刚才摘玉米的地方,那里还有一袋玉米,我笑道:“看来,你还准备多偷点呀!”我不无讽刺的道,想进一步摧垮她的自尊。这可是我从书上学来的心理战术。

  她头又低了下来。

  我道:“小时候,你做错事了,你爸爸一定要打你的屁股吧?今天你也是做错事了,我也要打你的屁股!”

  她抬起头,秀脸羞红,满目哀求,还有一丝羞愤。

  “嗯————,怎么?不行吗?”我冷下脸来,眼中精光暴闪,当然我看不见自己眼中精光暴闪,只是感觉而已。她面色变幻不定,看样子心里正在苦苦斗争,再加一把火,我道:“你不愿意我也不强求,看样子你不诚心认错呀!”

  她终于抵不住,慢慢的趴在那袋玉米上。那袋玉米有半人高,放平了,则有膝盖高,她趴在那里,正好将她的屁股支撑住,像一只狗一样。

  我道:“将裤子脱下来!”

  她没有动弹,是无声的抗议。我哼一声,冷冷道:“我的耐心可是有限的,我再说一遍,把裤子脱下来!”

  她慢慢的解开腰带,缓缓脱下了裤子,圆翘雪白的屁股露了出来。两个肉丘下面是一抹黑毛,更是诱人。我的心跳得厉害,下面硬得像要捅破裤裆。

  裤子只脱到了膝盖处,我蹲下来,用手轻轻的摸着像两半苹果似的屁股,终于摸到了女人真正的屁股了。那天晚上与舅妈时,只顾得发泄那股欲火,只知道捅捅捅,根本没有仔细看她的身体,今天,终于能仔细看看女人的身体了。

  我看见她的脖子都红了,轻轻抽泣。

  “不许哭,你做了这么丢脸的事还好意思哭!”说着,狠狠给了她屁股一巴掌。

  她果然抑制自己的哭泣。

  我很满意,道:“做错了事,只要接受惩罚,就不会有人再追究了!”我这是给她一丝希望,以增强她忍辱负重的能力。

  “啪啪啪,啪啪啪——”我开始抽打她雪白圆翘的屁股。

  她也发出哦哦哦的呻吟声。刚开始好像是疼,到后来,她的呻吟声竟有一丝腻意。

  “再敢不敢做这样的事了?说!”我边抽打着她,边问道。

  “唔,不敢了,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将头埋在胳膊下,低低的道。

  我停了下来,但下面仍是硬硬的,有越来越硬的趋势。

  我看着仍不停呻吟的她,却发现,她的裤子已经湿了,从大腿根处流下的水将她的裤子打湿了一块儿。我掏了一把,送到她面前道:“这是什么?”她羞得别过头去。

  我见她的屁股已经全变成红色,红通通的,不忍再打下去。

  手从腰向上摸去,是她结实的,“不——-”她死死按住了我摸到了她上的手。

  “嗯——-?”我冷冷道。她这才将手松了下来。

  她只穿着一件背心与一件褂子,我将它们一撸,让她从头上脱了下来,她大概已经死了心,知道反抗也无用,认命的配合我脱下自己的衣服。

  两个圆圆的大白颤悠悠的现了出来,我见到它们,心中欲火更盛,将她翻了过来,这样,她很不舒服,被袋子咯着腰,羞处被完全打开,很屈辱。

  我将她抱起来,放到脱下的衣服上。

  我总有这么一种感觉,只有让女人心甘情愿的与你亲嘴,才算得到她的心。

  因此,我将她羞红的脸捧住,狠狠地去亲她的小嘴。她的嘴真的很小,看着很馋人,真想吃了它。

  狠狠的吸吮着她的小嘴,将舌头伸进去搅动,乐此不疲。

  她身子越来越软,像没有骨头一样瘫在地上。等她的舌头也伸过来,与我的舌头缠搅时,我方离开她的嘴,去亲她的。她的很结实,不是太大,像桃子般,白里透红,水灵灵的,我一边吸一边揉,那软里带硬的感觉真是美妙。

  最后,我实在压不下那股欲火,忙脱下自己的裤子,将硬东西往她向里插,却发现,很别扭,怎么也不插不进去。与舅妈那次是我从她后面,然后一直捅个不停,只知道痛快,后来,我看看从大牛那里弄来的黄书,发现自己太过简单,只是一个劲的捅,毫无技巧可言。

  现在,我又遇到难题了,越着急越是捅不进去。

  “扑——”一声笑,她见我手忙脚乱的样子,不禁笑起来。将两条白白的大腿抬起来,搭在我的腰旁,那个洞出现在面前。我知道,她这一笑,两人的关系立刻颠倒了过来,我之前的心理优势化为流水,不是我在玩她了,于是,夹住她的大腿,将硬东西对准那个湿湿的小洞,狠狠的捅了进去。我舒服的吸了口气,又想起跟舅妈的那次了,感觉都是那么好,她却皱起眉头,有些疼的样子。

  我在那里停了一会儿,尽量回想从黄书看过来的技巧,却发觉,太多的花样了,都不如狠捅过瘾,于是将它们置之脑外,尽信书不如无书嘛。

  随着我的捅动,她禁不住发出咦咦呀呀的呻吟,尽管她用手捂住自己的嘴,仍从喉咙里发出声音。她面色越来越红,红到了胸脯上,头不停的左右甩动,想摆脱什么似的。

  终于发出一声尖叫,将正在狠命捅她的我吓了一跳,她的那里不住的紧缩,将我的硬东西包紧,很舒服,又从里面喷出一股热水,我知道她是射精了,忙凝神运功,却发觉跟本不必刻意运功,那股阴凉之气自然而然的流入我的丹田,驻存在那里。

  心中的欲火消了不少,但仍是很难受,于是继续捅她。她已经没有力气,只能任我捅。最后,她射了五六次,面色有些苍白,不住求饶,我才停止,但自己还是不大舒服,没有上次跟舅妈那样射出来,好在那股火气被她流过来的阴凉的气给镇住了,不再有那种让我发疯般的感觉。

  她的衣服湿了一大片,也只能穿上去,我一件一件的给无力的她穿,过程自然又摸又咬的。她也没力气反抗。最后,我让她每星期一次,到我那里,报告思想工作,这一招我是从书记那里学来的,村里有什么人犯了错误,必须都得向他定时汇报思想。

  她又恢复了才见到我时害羞的样子,看得我又想捅她了,看看天色,只能做罢,让她坐在地里,休息一下,等天黑了再回家。逼着她答应我的要求后,我才走了出去。我想,每星期捅她一次,也不错了,太多了,会让人觉察的。等我尽兴出来,天已是今晚了,我干了一个下午了。

  我想,小狼可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反正现在它嘴里正叼着一只兔子。

  到了家里,先是到河边去打了两桶水,给自己洗了个澡,然后到床上练功,先把那股阴凉的气炼化了。

  春水村3看了会儿书,李三子就跑了来,来请我去他家。我也痛快的跟他走。

  他家住在村子的中心,沿着一条街就能走到,我们村的路还是很不错的,很好走,一条大街能从东头走到西头,这条街是李老太爷所属的街,被李家的人挖了下水道,所以不湿,别的街可就差点了,没有下水道,家家流出的废水都汇在街上,而且街是土的,所以泥泞难行,人们走起来,都得用跳跃式的,从这一块能下脚的地方跳到下一块能下脚的地方。

  东西大街有三条,南北的街就多了,没细数,能有十几条吧,这几条街将村子分成了许多区域,至今沿用当初建国初期的分法,以生产队来称呼,一队,二队,三队,还有一种分法,以片来称,六七家是一个片,有片长,欧,大家知道片警吧,这个片跟那个片差不多。例如我家,就属于三队,也属于七片。

  这时已是上灯的时候,天变得蓝了,远处就看不见了,家家的烟囱上都开始冒烟,空气中带着浓浓的烟味。

  村中这时是最闹的时间,人们都回家,忙了一整天,孩子放学回来,女人做饭,男人们走出家门,到大街上与人说话闲聊。大街上不时传来女人唤孩子的声音,让他回家做作业或吃饭,男人追着自己的儿子满街跑,农村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讲的是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孩子犯了错,父亲没骂两句就开打,皮一点的孩子就不吃眼前亏,走为上策。

  狗这时叫得也特别起劲,我这时想起小狼还跟在我身后呢,看他懒洋洋的样子,好像对别的狗吠不屑一顾,我想,这时,它如果叫一声,整个村里的狗恐怕都要不吱声了,这种事以前发生过几回。

  这个时候,是我最难受的时候,看着别人家都是热热闹闹的,而我呢,孤零零一个人,没人管,好象世上多我一个似的,如果出什么事,恐怕别人也不知道吧。

  这时,我心中就会升起一股莫名的愤恨,好像对周围的一切都有股敌意,除了小狼、大黄和那五只小羊,只有他们才是我最好的亲人。这种莫名的敌视让我想方设法,想将所有人踩在脚下。

  但过了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自己非常自由,无人干涉,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光棍一条,什么也不怕,这种生活很美好。

  所以说,我这个人是很矛盾的,一时这样一时那样,我自己都摸不透自己。

  矮矮的泥房,有的没有外墙,只用荆棘围起一道墙,还能见到内屋的情景。

  这就是街两旁家家户户的样子。

  这里确实有些穷,人们除了种地没有什么别的收入,还好我们隔着镇里近,镇里的人就是城市人了,吃的是公粮,端的是公家的饭碗,他们舍得花钱,所以我们这些农村的可以从他们身上赚钱,从这点上说,我们还不是最困难的,比我们穷的地方多的是。

  李老太爷常说:“知足常乐,比起以前,我们是生活在蜂蜜里呀。”

  一路上,李三子没什么话说,他这个人就是憨厚质朴,不会说话,就会一个劲的干活,在田里一个人抵得上两个人。

  他老婆张翠花家当初很穷,家中有三个孩子,都是女儿,根本养不活。他当时已经是十一、二岁了,跟我没有父母时大小差不多吧,可能是对张翠花有些意思,常到她家帮忙干活,最后自然如愿以偿了,没想到他却是个性无能,而张翠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跟本村一个老光棍勾搭上了。我是气不过,方帮了李三子一把。

  很快,到了他家,他家虽不是很富裕,却也不愁吃穿,他很能干的。房子比周围邻居都要好,一个女子站在家门口,丰满的身子,圆圆的脸,不是很漂亮,却有股妩媚的味道,我倒觉得那个老光棍还有点本事,竟能把她勾引到床上,我现在已经不是什么也不懂的愣头青了,她这个样子,在床上,一定很有味道的。

  看到我们,她招了招手。虽说相隔还远,我已经能够看清,她穿着花褂,围着围裙,鼓胀胀的胸部,随着招手抖动不已。屁股由于正面看不清,但我猜测,一定不会小。

  李三子冷不丁说道:“王叔,到了!”

  我正在看得入神,倒被他吓一跳,忙提神,点点头。

  女人迎了上来,见着我就热情的道:“王叔,你来了?!”

  这句话在农村是一句问候语,有很多意思蕴含其中,就像碰面时问候“吃饭了”一样。

  我点点头,对她虽无好感,但不能表现出来,喜怒不形于色,这也是我学得的小手段。越是对一个人讨厌,越要对他客气,对他热情,以降低他对你的防范之心,便于自己去对付他。

  在她热情招呼下,我进了她家里,屋里收拾的很干净,虽说有些简陋,但也经是不错的了,屋子不小,炕很大,差不多能睡四五个人,将屋子的面积都占去了,李三子将我让到炕上,炕上已经摆上了桌子,我盘膝坐下,呵,炕还是热乎的,看样子是为我来而特意烧的炕。

  小木桌子不大,这时张翠花已忙着上菜,李三子开酒,是我们这里的特产,醉八仙,是高度酒,我其实没大喝过酒,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当然也不怕它。

  张翠花仍在炒菜,我们开始喝开了,村里的男人没有什么消遣,对酒也就喜爱,平时能对着一盘花生豆喝几盅,感觉也不错。别看李三子平时不大说话,喝酒时话倒是很多,可能是觉着我与他很投机吧,总之,滔滔不绝,与平时判若两人。

  我也放开酒量,结果,最后我喝醉了,在屋里还不觉得,待我出去方便了一下,被风一吹,竟昏沉沉的,我知道喝高了,但高兴,高了也就高了,随后,我能隐隐约约知道一些,李三子也喝高了,将张翠花骂一顿,还打了她两巴掌,再往后,我就不记得了,失去知觉。

  我醒过来时,发觉自己躺在他家的炕上,抬头看看月亮,正在当空,看来是深夜。可能我的体质异于常人,所以酒醒的这么快,但为什么醉得也那么快呢?

  李三子发出震耳的鼾声,睡得很香甜,空气中仍散发着酒精的味道,我们三人都是和衣躺在炕上,李三子睡在中间,我与张翠花睡在两边,还好炕很大,我们三个人睡上还很宽敞,我轻轻起来,想去外面方便一下。

  拉开门,轻手轻脚的走了出去,见小狼正趴在门口,我有些惭愧,竟把它给忘了,在悠悠的黑夜里,小狼的眼睛闪着绿油油的的光,不由得让人以为是一条狼,有时我自己也怀疑,小狼到底是不是狼。见我出来,它起身迎过来,尾巴拼命的摇动,看来亲热不已。

  我也感到一丝温馨,低下身,抱着它,将头埋在它的长毛里,它很清洁,时不时到家门前的小河里洗澡,毛光滑洁净,在黯淡的夜里,偶尔折射出亮光。

  我的心情不由伤感起来,想起了已经去了几年的父母,想起了一些往事。

  一次晚饭过后,三人坐在院子里乘凉,我便让老妈讲故事听,她推脱不过,偏偏不具备讲故事的天赋。半天,才想起一个故事,牛郎与织女的故事,我便开始讥笑,说她水平次,又讲了一通她不懂科学的话,将她气的不行,当场翻脸,将我大骂一顿,连带老爸也受牵连,罪名是助纣为虐。骂完了便勒令我们睡觉,不让我们悠闲的乘凉,她可真不讲理呀。

  现在想想,老妈那蛮横不讲理的样子真的很亲切,如果她现在仍活着,见到我做的这些事,一定会大大的骂我一顿,接着再骂老爸一顿,因为我们“父子俩是一路货色”,这是她骂我们常用的一句话。想到这里,我又是温暖又是心酸,看看静谧的夜空,听着空气中传来的蛐蛐声,对老天那股恨意又浓厚起来。

  我抱着小狼,坐到了地上,对父母的思念如潮水般涌了出来,心像被什么揪住了,慢慢缩紧,疼痛难忍,恨不能将眼前的一切摧毁,如果人死了真的能进入另一个世界,那该多好呀。

  那样的话,我仍能见到刁蛮的乡母亲,傻傻的父亲了,他们在那里还是夫妻吧,老妈在那里还是不停的欺负老爸吧,见到我,他们能认出我是他们那个狡猾的儿子吗?他们知道我是多么想他们吗?

  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我真的是太想他们了————正当我放纵自己的情绪,心中涌动着深深的悲伤时,忽然听到有一丝动静,一听,是屋里有人起来,可能是想出来吧,我忙起身躲到暗处,不想让自己现在的样子被别人看见。

  门被打开,现出的是那有些妩媚的张翠花,一点也没有睡眼朦胧的样子,反倒精神抖擞,让我怀疑她是不是睡过觉的。

  她轻手轻脚的带上门,又向屋内看了看,慢慢的出了院子,大大的屁股一扭一扭的,让我不由火气上升。我看她行迹诡秘,想跟过去,但我并不着急,有小狼,除非她知道除去自己的气味,就不可能脱出我的眼睛。

  停了一小会儿,我跟小狼跟了过去。一直向西走,隔了几户人家,来到了一座破破的房子跟前,矮矮的院墙,有几处地方还塌了,从外面都能看到里面,里面是一间小泥房,窗户很小,用纸糊的,与李三子家一比,天壤之别,这是一个老光棍的家,叫李光棍,真名已经没人去记。

  他今年四十多岁了,半辈子打光棍,吃喝嫖赌,无一不沾,有点钱就挥霍干净,而且是个懒人,有地也不种,听说与村里的几个寡妇有染,我也听说过李三子的媳妇与他有一腿,没想到是真的。

  他家里连一条狗也没有,在这里,狗可是不可少之物,家家户户有围墙的很少,有了狗,就不会有早晨起来,发现自己家里什么都不见了的事发生,我小心的走到他屋前,这时屋里已经亮灯,映到窗户上两个人重叠的影子。

  他家没用电灯,仍用油灯,倒是颇有古风,我凑到窗前,将手指醮口水,轻轻捅破窗纸,弄出一个小洞,从洞中一看,一片春光。

  张翠花与一个中年男子都光着身子,那男子头发乱如蓬草,长相萎琐,很瘦的一张脸,上面几缕山羊胡子,正是李光棍,他站在地下,双肩扛着张翠花的白白的大腿,不停耸动。

  张翠花像一只大白羊,仰躺在炕上,两个大大的随着李光棍的耸动不停晃动,在有些发暗的油灯下,显得更白得耀眼。她闭着眼,双颊陀红,口中咦咦呀呀的呻吟,时不时发出两声“使劲,再使劲”,伴着他们下面撞击时发出的唧唧的声音,听得我下面硬了起来。

  这个李光棍的东西倒不小,黑黑的,长长的,粗粗的,不逊于我嘛,怪不得那些寡妇见着他跟屎克郎见着牛粪似的,原来是他的东西很好用。随着他的东西进进出出,张翠花呻吟忽轻忽重,我又想起了一个词:如泣如诉。

  我大怒,这个女人,看来天性淫荡,丈夫已经醒了,竟然仍不能断下与别人野合的念头,真是替李三子感到悲哀,有妻如此,有何趣味!

  我轻狠狠咳嗽了一下,声音很大,两人定是听见了,李光棍忙去将灯吹灭,但丝毫无碍我,我看到他们忙急急的穿衣服,知道他们今晚也就到此为止了,就走了回去,躺到李三子的炕上,等那个女人回来。

  很快,她就回来了。黑暗中,我能看到她的眼睛水蒙蒙的,脸腮粉红,更显得妩媚。

  她刚想上炕,我道:“你去哪儿了?”

  她一愣,看到我仍躺在那里,口中有些慌乱,道:“我,我去方便一下,怎么,王叔,你醒了?”

  我冷冷一笑,道:“我在李光棍窗前咳嗽你们听到了吧?”

  听了这话,她面色苍白,知道东窗事发,有些颤抖,道:“王,王叔,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我刚才出去一小会儿。”

  我火了,起身,冲她就是一个耳光,啪的一声,很响,但我并不担心李三子会醒过来,他已经被我灌了迷药,灌他的时候他嘴里还一个劲的说喝喝喝呢,现在就是打雷他也醒不了。

  当初跟老和尚说,要学点穴之术,让老和尚取笑一番,说我是看武侠片看多了,世上哪有什么点穴之术,有穴位,但这些地方只是经脉中比较集中的地方,说能把人点死倒不假,可是想点昏,或点成不能动弹,却是不大现实,各人体质不同,能承受的力量自然不相同,然后是什么劲力的掌握等等,不知所云,我也不再听,只是知道点穴术他不会,至于到底有没有,值得考虑。

  其实迷药就是安眠药,这东西在这里很少见,农村人没有失眠这个病,睡不着觉?那好,起来干活,累了就睡着了,都是觉不够睡的,还没大听说过谁睡不着觉呢。这瓶安眠药是我在干爸他家要的,他可是有失眠症。

  打完一耳光,我低声道:“你这个女人,看来,生来就是个淫妇,不被别人干就不舒服!”

  将她按倒在炕上,让她趴着,骑到她身上。她不甘被欺,不停的挣扎,但在我面前,无异于一只蚂蚁在大象脚下挣扎,我定定的将她压住,使之无法动弹,一只手按住她的头,另一只手将她的腰带解开,将手伸了进去,毫不犹豫,手指捅进了她的里,还是湿湿的,她不停扭动的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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