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消失的时间(下)_刑事案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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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消失的时间(下)

  “头儿,现在和死者关系亲密的人只剩一个没有调查了。不过我们已经和他取得了联系,他正在临市出差,今晚会赶回来配合调查。”我把这几天的情况和队长汇报了一下。

  队长听了后说:“不用调查了,查俩都没有嫌疑了,就他了,先把他抓回来审着。”

  队长说完后,我和小苏面面相觑,这很符合队长的一贯作风,不管怎么样总得抓到个人回来审着……

  到了晚上,那位姓苏的死者下级终于从临市赶了回来,我们直接将他带到警局,审讯室内队长亲自审讯这位嫌疑人。

  “案发当天晚上九点到十一点这段时间你在哪里?”队长对着这位姓苏的嫌疑人问到。

  这位死者的下属年约三十岁,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苏姓男子对着队长说:“我那天是自己开车去省城应酬客户,晚上八点上的高速。到了省城事先预定好的酒店时是九点半左右。期间一直陪喝酒,喝完了酒大概是快凌晨一点了,找了代驾给我直接从省城送回家,大约是凌晨两点多到的家。”

  队长听完了苏姓男子的回答后看了看我和小苏,说:“这个人先关着,你俩去查下案发当天高速收费口的录像,看看和他说的符合不符合。”

  我和小苏接了任务后立刻驱车前往我市通往省城的高速收费口进行查询。

  小苏在车上对我说:“这个姓苏的看来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年龄比我们俩大几岁就熬成企业核心的管理层了。对了,我看了他的基本信息,结婚一年多了,现在有个可爱儿子。事业、家庭都挺美满的,不应该是他。”

  我听完了笑了笑说:“其实这三个人从表面看都没有嫌疑,而且如果我俩核实了高速收费站的录像如果有姓苏的这位的出车记录且证明是他本人的话,那么三个人没有不在案发时间段作案的证明,所以我说还是确定第一案发现场才是最重要的。”

  我与小苏到了高速收费站调取了当天的录像,事实证明那位苏姓男子说的是实话,而且当天他过收费口时车窗是摇下来的,监控录像清楚的拍摄到当天他是自己亲自开车去的省城。我和小苏立刻开车去往省城,很快又落实了苏姓男子的话都是真话。当晚确实是在陪客户应酬,他不具备杀人的时间,此案应该与他无关。

  从省城回来的路上,小苏对我说:“这三个人都不具备作案时间,看来凶手是另有其人,可是死者在本市真没有什么关系亲近的人。”

  我听完小苏的话也是叹了口气说:“你联系下与死者同住的那位姓王的下属,我们明天去看看死者的住处。”我说完后小苏立刻联系了与死者同住的那位死者公司的副总,王某。

  第二天一早,我与小苏联系了王某后便来到了死者在本市长期的住处。进屋后那位王某操着一口吉林口音说:“警察同志,你们好,俺们蒋总的死到底查的怎么样了?俺俩是大学,关系老铁了,没成想人没了……”

  我看着这个身材矮小的王某,此人虽然说话土里土气的,但眼睛里透着机灵。

  我对着他说:“现在案件还在调查,不方便透漏。带我们去死者房间看看。”

  王某听后将我与小苏带到了死者住的房间。

  进了房间我与小苏对了个眼神,小苏便带起手套开始检查屋内的物品。不多时,小苏摇了摇头对我说:“没什么特别的,书架上全是书。书桌上只有几份文件,几本书。床头的柜子里有几盒安全套,还是带小刺刺的哦。”

  我瞪了一眼小苏后开始仔细观察屋内的环境,死者生前是个商人,但从书架上的一些书籍可以看的出来还是个挺有文化的商人。书!对,就是书。我看到书架上的都是背页朝外摆放,可是有几本书确实开页朝外摆放。按正常人的逻辑在书架上摆书一定是背页朝外的,可是死者的书架上有几本书明显是胡乱摆放的。什么情况下会有人把书摆错?慌乱,摆书的人一定是在很慌乱的情况下随意将书摆到书架上的,也许摆书人是凶手,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我想了想立刻掏出了电话请求踩证科过来勘查……

  经过踩证的勘查,确定了这间房间为第一案发现场。并提取了房间内的指纹以及那些摆错了方向的书,除了已经排查过的三名嫌疑人外,另一枚指纹也属于死者公司一位下属的。

  “张某,女,是我们之前排查的苏某妻子。经过我们调查,她和死者也是情人关系。案发当天的时间段内她一直在汗蒸馆做汗蒸,监控录像和汗蒸馆服务员可以作证。”小苏把最新的情况和队长进行了汇报。

  还没等队长开口,我便直接问:“带回来的那几本书化验了么?”

  小苏挑了下眉头说:“化验了,那几本书除了死者的指纹就是那位苏某的,但有一本书有抓痕,确定是死者抓的。”

  听了小苏的话,队长用手点了点我,示意我说说自己的想法。而我在小苏说完后已经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我便说:“凶手是苏某,书上的抓痕一定是死者临死前特意抓的,暗示我们凶手的姓氏。”

  小苏在我说完后插嘴到:“可是苏某案发时的确是人在省城啊,不存在作案时间。”

  我笑了下给她解释:“之前可能是我们都太在意这个死者死亡的时间了,所以我们忽略了一点,就是死者死亡时他在哪?苏某可以在去省城的时候将死者装进他车的后备厢里。可能是太过于憋闷,所以死者窒息死亡。事后他故意找了个代驾送他回来,但代驾只是送他到家楼下而已。他可以等着代驾走后抛尸。”

  等我说完了,队长立刻拍手说:“太好了,小美你和我的想法如出一辙,下面你再具体安排下我们下一步行动。新人嘛我总得给你表现的机会,因材施教嘛。”

  我冲着队长点了点头便继续说到:“如果我的推测是正确的话,我想装尸体的袋子上一定会有苏某车后备厢里毡垫的纤维,应该立刻对苏某的车进行踩证,另一方面我们立刻逮捕苏某。”

  队长默许了我的提议后,立刻命令众人开始行动起来。然而,当我们赶到了苏某家楼下时,已经有辖区的派出所民警在苏某家楼下拉起了警戒线。苏某抱着孩子从六楼直接跳楼,当场死亡。苏某的妻子在一旁嚎啕大哭。

  “找了一封苏某的遗书,上面所写的和你推断的一点不差。他事先将死者蒋某打晕后藏在了后备厢内,没想到把蒋某直接憋死了。他一早就知道自己的妻子与蒋某有染,后来有次他出差了三个月,回来时自己的老婆怀孕了两个月。越想越气愤,长久积压的情绪终于控制不住,最后策划了这次谋杀。”

  小苏说完后,我望着地方已经摔的血肉模糊的一大一小两具尸体心里莫名的变得沉重……

  案件最后以凶手畏罪自杀而结案,但我时常会想起那个从楼上摔死的婴儿。其实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请不要牵扯进来孩子,因为他们是最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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